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230101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乌绕高速公路工程
路面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管理部
二○二三年七月
中国·乌鲁木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230101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疆乌绕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路面沥青混凝土材料,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我部承建的主要施工内容有三坪互通、五一通道及3.186km的道路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包括:桥梁9座/1168m ,其中三坪互通主线桥1座/97m,A匝道桥1座/97m,B匝道桥1座/97m;C匝道桥1座/176.5m,D匝道桥1座/66m;E匝道桥1座/312.5m,头屯街大桥1座/128m,规划路2号中桥1座/97m,规划路3号中桥1座/97m;涵洞(通道)13道/2591.55延米,其中五一通道1道/2200m,混凝土箱涵4道/202.66m,混凝土圆管涵8道/188.89m;路基(含匝道)土石方、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交安、绿化工程;收费站1处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十五局乌绕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路面面层所需沥青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 | SMA-13(4cm) | 63703.93 | 吨 | 改性沥青、玄武岩 |
2 | 沥青混凝土 | ATH阻燃型SMA-13(4cm) | 6751.72 | 吨 | 改性沥青且需添加阻燃剂(阻燃剂含量为沥青基质质量的10%) |
3 | 沥青混凝土 | AC-20C(6cm) | 93123.18 | 吨 | 改性沥青 |
4 | 沥青混凝土 | AC-20C(大桥需添加抗车辙剂) | 12977.00 | 吨 | 改性沥青且需添加抗车辙剂 |
5 | 沥青混凝土 | AC-25(8cm) | 96393.83 | 吨 | 90#道路石油沥青 |
注:以上数量仅作为竞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招标所有规格型号沥青混凝土所使用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均需使用克石化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调制所需的基质沥青也必须采用克石化A级道路石油沥青。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采购单位的设计配合比进行生产。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各种沥青混凝土供货品种、规格及对应的数量。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路面施工期(约2023年8月10日起)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乌绕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主线沥青混凝土的中上面层采用SBS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克石化90号A级沥青,下面层采用克石化石油沥青90号A级,沥青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要求,上面层采用SMA-13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中面层采用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采用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大桥、特大桥中面层添加聚酯纤维、抗车辙剂,以提高路面抗车辙、抗裂、抗疲劳、水稳性等,隧道路面采用ATH阻燃型SMA-13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阻燃剂含量为沥青基质质量的10%)。原材料及沥青混凝土检测指标要求具体如下:
6.1沥青 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指标见下表
6.2粗集料
粗集料指标见下表
6.3细集料
细集料指标见下表

6.4矿粉
矿粉指标见下表

6.5纤维稳定剂(木质纤维)
木质纤维掺量为沥青混合料总量的0.3%,具体参照厂家推荐掺量及设计配合比。
木质纤维指标见下表
6.6抗车辙剂
抗车辙剂掺量为沥青混合料总量的0.15%-0.3%,具体参照厂家推荐掺量及设计配合比。
抗车辙剂指标见下表

6.7聚酯纤维
聚酯纤维掺量为沥青混合料总量的0.3%,具体参照厂家推荐掺量及设计配合比。
聚酯纤维指标见下表

6.8 ATH阻燃剂
ATH阻燃剂掺量为沥青基质质量的10%,具体参照厂家推荐掺量及设计配合比。
阻燃剂指标见下表

6.9沥青混合料
7、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沥青拌合站型号不能低于4000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距离施工现场不能超过45km且运输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必须提供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且产品须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每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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