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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库房物资设备搬运服务项目公告
2023-07-14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库房物资设备搬运服务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库房物资设备搬运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本次搬运包含珞璜项目库房、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车库库房、高石坎项目库房物资设备搬运。

根据每次物资设备搬运情况采购以下搬运设备及服务:

序号

名称

类别

暂定数量

备注

1

吊车

50t

15台班

含驾驶员和操作人员

2

吊车

25t

20台班

含驾驶员和操作人员

3

吊车

16t

20台班

含驾驶员和操作人员

4

吊车

8t

20台班

含驾驶员和操作人员

5

货车

9.6m

20台班

含驾驶员

6

货车

6.8m

20台班

含驾驶员

7

货车

4.2m

30台班

含驾驶员

8

货车

2.5m

30台班

含驾驶员

9

人工

司索工

80工日


10

人工

搬运辅助工

80工日


包括设备的上下车、运输及设备物资按要求摆放。详见第五章搬运要求。

2.2合作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365日历天。

2.3工作地点:珞璜项目库房、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车库库房、高石坎项目库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工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2人员要求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投标文件须提供1个该类人员证件复印件);吊装人员、起重信号司索工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投标文件须提供1个该类人员证件复印件);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投标文件须提供1个该类人员证件复印件)。(提供证件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3机械设备要求

投标人配备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7月14日起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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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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