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改造提升工程 |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12-86】 |
三、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元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1、项目名称: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改造提升工程 2、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19)0319号-1 采购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12-86】 3、项目简要:该项目主题展馆位于县世纪广场东侧博物馆三楼,占地面积400余平方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史料图文、实物展示为主要内容,采用多种声光电技术互动手段,运用数字及多媒体系统呈现展示内容。 4、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包括对项目的总体策划、整体布局、展示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实现警示教育并对整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所具备的展示功能进行方案设计及后续的方案细化完善,并进行施工装修、艺术造型、综合布展、廉政教育、多媒体设计及安装、警示教育宣传内容制作等工作。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3000000.00元。 6、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 签订合同起,10日历天(含图审时间)。 (2)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工程全部完工时间:从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70日历天。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的深度要求及委托人使用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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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或艺术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本单位)、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中任职(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5)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份社保证明(社保网页截图或缴款凭据);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本单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另需符合下列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新安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改造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