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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塔2020年传输物资采购项目(份额二)-招标公告
2020-01-20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铁塔2020年传输物资采购项目(份额二),(招标代理编号:08-07-04A-2020-D-D0082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近年来,随着(泛)综合解决方案技术逐步成熟,其应用范围日益广泛。面对运营商及行业客户对网络接入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新建光缆大量引入小区,导致光纤配套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满足客户需求,解决(泛)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实施中光缆的接入成端、熔接及配线要求,本项目对光缆交接箱、光缆接头盒、光纤分纤箱等传输配套物资,进行统一采购。

1.2 招标内容: 陕西省内7个地市各类传输物资(光交箱、分纤箱等)。

1.3 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不含税)。

1.4 供货地点:陕西省(咸阳、汉中、商洛、安康、延安、榆林、铜川)。

1.5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委托项目实施结束或2020年12月31日止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上级单位出台新的政策或指导意见。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证照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制造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3税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产品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该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采购清单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6信誉要求:投标人声明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日没有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责任;

4)存在诉讼或仲裁情况,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

2.7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投标方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0年02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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