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亚5G+安全信息化基础建设人员定位系统和数据中心伺服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亚5G+安全信息化基础建设人员定位系统和数据中心伺服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1210】),招标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亚5G+安全信息化基础建设人员定位系统和数据中心伺服器系统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南亚厂级数据中心、厂区人员定位系统、信号分布系统、数据前端监视系统及通信联络光缆等,项目预算648.64万元(含税,13%)。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设备、系统集成服务”。
(2)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1.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包。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最高限价 |
一 | 人员定位平台配套软硬件采购 | 367.25万元(含税,13%) |
二 | 通信配套设备采购 | 66.64万元(含税,13%) |
三 | 数据交换设备采购 | 36.87万元(含税,13%) |
四 | 数据中心软硬件采购 | 177.88万元(含税,13%) |
1.3建设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1.4建设期: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底前完工。(标包一至四相同)
1.5合同签订形式:签订总价合同。
1.6付款方式:采用分次支付的方式进行(收到用户相应款项后支付),配合现场进度分批交货,交货初判合格且收到用户费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初步验收通过且收到用户费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在项目终验合格且收到用户费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标包一至四相同)
1.7质保期:主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副零件(服务器)验收合格后36个月。(标包一至四相同)
1.8中标人数量:每标包1名,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所投标包数量,不限制投标人中标标包数量。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367.25万元(含税,13%),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66.64万元(含税,13%),标包三最高投标限价为36.87万元(含税,13%),标包四最高投标限价为177.88万元(含税,1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一至四相同)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设备(标包一为定位信标、标包二为光纤、标包三为核心交换机、标包四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原厂质保函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15天内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原厂质保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9日17时30分至2023年7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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