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2020年办公用车与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1-1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2020年办公用车与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2020年办公用车与通勤车租赁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
2.2 服务内容: 拟租赁轿车2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另租赁35~38座大客车1辆(含司机)。
2.3 服务期: 一年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见技术任务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包车、汽车租赁,另投标人须具有汽车租赁许可证(轿车租赁资质)或者道路运输许可证(大车租赁资质)其中一种许可证 。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须至少提供近两年轿车或大客车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的业绩合同须能体现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签章页等关键内容。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2.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分包: 接受分包 ,投标人在营业执照经营汽车租赁的基本要求,且具有汽车租赁许可证(轿车租赁资质)或者道路运输许可证(大车租赁资质)其中一项许可证的情况下,可分包另一种车型,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部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3.2.6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 年01月21日 14:00 时起至2020年02月07日17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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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2020年办公用车与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