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证明原件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证明截图;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22日 09:00至2020年0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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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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