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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镇平风电场(40兆瓦)工程、华能渑池五凤山(50兆瓦)凤凰山(25兆瓦)风电场工程箱式变电站采购招标公告
2020-01-21
华能镇平风电场(40MW)工程及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凤凰山(25MW)风电场工程箱式变电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1-207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镇平县、河南省渑池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镇平风电场(40MW)工程及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凤凰山(25MW)风电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镇平风电场(40MW)工程及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凤凰山(25MW)风电场工程箱式变电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镇平风电场(40MW)工程: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
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凤凰山(25MW)风电场工程:河南省渑池县
2.2 规模:镇平风电场(40MW)/渑池五凤山(50MW)、凤凰山(25MW)
2.3 建设工期:267天
2.4 标段划分:1个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35kV箱式变电站(华式),镇平风电场16台,渑池五凤山(50MW)、凤凰山(25MW)风电场工程30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3个月(自2020年3月1日-2020年5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项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封面、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风力发电机组35KV容量2750KVA及以上箱式变电站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出具2750KVA及以上箱式变电站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22日9:00起至2020年2月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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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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