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2203N1365/06)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县域)车辆保养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立项同意,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郑州市分公司(县域)车辆保养维修服务,包含中牟、新郑、新密、登封、巩义、上街、荥阳。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两年;
2.4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需求;
2.5标段划分及项目预算: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年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五标段 | 巩义维修服务 | 24 | 2年 |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3.3投标人在当地设有维修及办公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5.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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