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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衢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电梯维修工程(第二次)采购公告
2017-07-28

国网浙江衢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电梯维修工程(第二次)

采购公告

1.本采购项目国网浙江衢州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电梯维修工程(第二次)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公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衢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

2.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应答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应答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2)  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

能提供奥的斯电梯配件。

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

      (3)    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应答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④、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采购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4)  安全质量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采购人其他工程中未因应答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应答截标时间:截标时间2017 0810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所有的应答文件应在2017 0810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地址: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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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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