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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2025年仓储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2023-07-26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2025年仓储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T20230703211-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2025年仓储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T20230703211 -1 )
  1.2 采购项目概况:为内蒙铁塔提供满足物资存储要求的标准化仓库(包含工程物资、拆旧物资、新电池、换电柜等能源物资的存储,以及报废铅酸蓄电池等有环保要求的物资存储),遵循现代仓储管理机制,提供物资码放保管、物资入库出库、实物盘点核对、凭证账簿管理、信息管理操作、库存物资安全管理、装卸搬运出入库、一码到底等一系列规范、优质的仓储管理服务,切实完成内蒙铁塔仓储管理工作并确保仓库生产运营的安全、高效、顺畅。同时,为内蒙铁塔提供订单核对处理、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一系列的综合支撑服务,综合服务包括商务环节与供应链环节,其中商务环节包括订单管理、到货跟踪、对账管理、报表管理、资料归档管理等;供应链环节包括流程管理、系统测试管理、报表数据分析管理等。
  1.3 采购预算:预算含税总价 1056.99 万元。主体室内含税单价 34.00 元 / 月 / 平米,室外含税单价 6.00 元 / 月 / 平米,危废库含税单价 62.50 元 / 月 / 平米,税率: 6% 。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地市

库房类别

原合同实际到期日

新的采购预计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

上级集采后是否终止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

预计服务结束时间

呼和浩特

主体库房

2024-6-30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3-8-9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包头

主体库房

2025-6-30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5-6-30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呼伦贝尔

主体库房

2023-6-30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3-10-31

2023-11-1

2025-12-31

兴安盟

主体库房

2024-3-24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3-6-30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通辽

主体库房

2023-12-31

2024-1-1

2025-12-31

危废库房

-

-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赤峰

主体库房

2023-10-25

2023-10-26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4-6-26

2024-6-27

2025-12-31

锡林郭勒

主体库房

2024-4-30

2024-5-1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3-12-31

2024-1-1

2025-12-31

乌兰察布

主体库房

2024-4-30

2024-5-1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4-4-30

2024-5-1

2025-12-31

鄂尔多斯

主体库房

2023-7-19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4-4-19

2024-4-20

2025-12-31

巴彦淖尔

主体库房

库房:2023-12-31;

服务:2024-5-31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2024-1-10

2024-1-11

2025-12-31

乌海

主体库房

库房:2024-3-29

服务:2024-3-30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危废库房

-

-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阿拉善

主体库房

库房:2023-11-30;

服务:2023-11-30

2023-12-1

2025-12-31

危废库房

-

-

合同签订之日

2025-12-3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内蒙铁塔提供满足物资存储要求的标准化仓库(包含工程物资、拆旧物资、新电池、换电柜等能源物资的存储,以及报废铅酸蓄电池等有环保要求的物资存储),遵循现代仓储管理机制,提供物资码放保管、物资入库出库、实物盘点核对、凭证账簿管理、信息管理操作、库存物资安全管理、装卸搬运出入库、一码到底等一系列规范、优质的仓储管理服务,切实完成内蒙铁塔仓储管理工作并确保仓库生产运营的安全、高效、顺畅。同时,为内蒙铁塔提供订单核对处理、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一系列的综合支撑服务,综合服务包括商务环节与供应链环节,其中商务环节包括订单管理、到货跟踪、对账管理、报表管理、资料归档管理等;供应链环节包括流程管理、系统测试管理、报表数据分析管理等。

  2.2服务地点:内蒙古区域12个盟市

  2.3合同有效期:本次采购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原地市服务合同明确可根据集采结果随时终止服务则服务开始时间为实际合同签订日,如原地市服务合同未明确可根据集采结果终止服务,则该地市服务开始时间为上一个仓储服务合同到期次日。各地市上期服务到期时间及本期服务开始时间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签署的仓储服务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C.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E.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

  (4)人员要求:

  A.投标人承诺为每地市提供至少1名仓管员和1名料账员(不可复用),提供承诺函。

  B.投标人需为省公司提供专职省分业务支撑人员1名,为该项目另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作为总体对接人员。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天至开标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招标人对投标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

  (15)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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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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