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公乌素煤矿南采区风井16#层小窑火区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667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公乌素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公乌素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海南区公乌素镇,根据火区地面物探结果显示及钻探验证,公乌素煤矿南采区风井附近12#、16#煤层区域存在火区,火区主要由小窑空巷及采空区遗煤自燃引起,小煤窑及采空区可能与井下生产工作面存在连通,煤自燃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井下安全,且火区的持续燃烧,现12#煤层正在治理,16#在钻探过程中发现火区,欲补充治理,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造成经济损失
2.1.2招标范围:为有效的遏制小煤窑采空区火区蔓延,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拟采取打钻注浆防灭火措施对南采区火区进行治理。火区治理主要以通过在地面施工帷幕、注浆钻孔,通过钻孔向采空区灌注灭火材料,达到对火区降温封堵、消除火区隐患的目的。
2.1.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施工甲级;勘查、设计乙级或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注浆灭火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采空区火区注浆灭火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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