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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产能核增环评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3-07-31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产能核增环评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MTZB2314F-4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朔州市

一、招标条件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产能核增环评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SXMTZB2314F-443),已由党委会(扩大)会议(202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对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300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议审核,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文件。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产能核增环评报告编制(不分标段),该标段内容:300万吨产能核增环评报告编制。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上报评审,90日历天内取得批复。

2.4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深度,且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登记(提供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4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至少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同时提供合同及成果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0年、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合同违约、无诉讼、无仲裁、无违规等情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31日17:30至2023年8月7日17:30。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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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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