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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厂前区环境整治和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3-08-01

中国一重厂前区环境整治和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一重厂前区环境整治和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宣传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一重厂前区环境整治和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是根据提供的设计规划效果图进行施工设计、工程施工、按效果图进行验收工程。 该工程主要对中国一重厂前毛主席像广场、厂前路绿地、厂前路提升、第一之道、一重宾馆、国宝公园按照效果图进行设计、改造、施工。根据施工计划完成地面、道路、宣传展示牌、配套设施、声光电、绿植等改造施工。 C1100000096012335001001 厂前区环境整治和完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计划工期:20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改进设计,设计审核通过后5天内进场施工,除种树外其它所有项目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中国一重厂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 3.1 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园林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 3.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上述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需明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执行。 4.2投标人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信息(在本企业的工作履历和劳动合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 5.业绩要求 5.1 若投标人独立投标,202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设计和施工项目。(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5.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202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完成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项目,施工单位2020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完成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6.信誉要求(承诺) 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6.3 投标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 6.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财务要求 7.1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0-2023年度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2 财务审计报告应证明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 若出现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被重组、被接管、被冻结以及被出具保留意见等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联合体成员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在满足前述第2条企业资质要求的前提下,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个,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负总责,所有合同价款仅对牵头人支付,并由牵头人转付给联合体其他成员。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见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07日 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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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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