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200302-2199-983-B1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伴热蒸汽疏水系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覆盖本项目所采购的蒸汽、凝液站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相关的TS认证,应自有必备的加工、检测和检验设备,并提供相应设备清单和照片。 4.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必须提供满足买方要求的所有样式伴热蒸汽疏水系统制造图(包含详细结构尺寸和部件材料清单),图纸须满足设计询价书要求;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响应。(做出相关承诺) 5.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近5年(2015-2019年)同类或撬装加药(剂、润滑油)产品在石油炼制企业的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与用户证明,无合同复印件与用户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必须执行下列文件规定的要求:《伴热蒸汽疏水系统(蒸汽分配站、疏水站)询价书》。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所用材料与询价书有差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供买方审查。如差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将被否决。 7.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需提供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2月6日8:00时至2020年2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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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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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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