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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及清撒斜巷清挖淤泥工程公告
2023-08-07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及清撒斜巷清挖淤泥工程公告

(项目编号:SXMTZB2311G-222)


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及清撒斜巷清挖淤泥工程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及清撒斜巷清挖淤泥工程

1.2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项目编号:SXMTZB2311G-222

1.4采购范围: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及清撒斜巷清挖淤泥工程

1.5项目地点: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新村

1.6工期:40天

1.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相关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并严格执行晋能控股煤业长治公司等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一年内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8月)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同时具备为准);

2.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2.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7日17:30至2023年8月10日17:30,在平台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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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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