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资产拍卖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POST-FW-2301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概况:本项目为资产拍卖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入围采购。资产拍卖机构入围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全省各类资产出租或出售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拍卖。资产评估机构入围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全省各类资产的前期准备,资产清查、评定估算、沟通协调、评估结果汇总、出具评估报告等。
1.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分别确定1-3名中标人,预估总采购金额150万元(含税)。
标包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 服务期 |
1 | 资产拍卖机构入围 | 对全省邮政各类资产出租或出售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签订的拍卖委托合同和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规则开展拍卖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 100万元 | 3年 |
2 | 资产评估机构入围 | 对全省各类资产(含房产、车辆等,不含股权)的前期准备,资产清查、评定估算、沟通协调、评估结果汇总、出具评估报告等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应符合行业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和中国邮政相关管理规定,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监管要求的检查。 | 50万元 |
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予承诺。本项目针对的所有出售转让项目单个拍卖标的物转让底价金额均不超过100万元。
(二)报价:
(1)拍卖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耗材费、差旅费、公告费、场租费、办公费、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拍卖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委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约定以下《拍卖佣金收费标准》,作为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收费依据,拍卖佣金收费根据《拍卖佣金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折扣(非下浮):
序号 | 成交金额(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投标折扣(非下浮)% |
1 | 100以下(含100) | 5.0% | P% |
2 | 100—500(含500) | 4.5% | |
3 | 500—1000(含1000) | 4.0% | |
4 | 1000—3000(含3000) | 2.0% | |
5 | 3000—5000(含5000) | 1.5% | |
6 | 5000—10000(含10000) | 1.0% | |
7 | 10000以上 | 0.5% |
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出租以年租金为成交价格)。
(2)资产评估收费根据《浙价服[2005]6号文件》的基础上报投标折扣(非下浮)。报价包括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包含所有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律师费、诉讼、仲裁费、设备、材料、文本费用、技术服务、利润、税金、信息公示费、场地费、评估费、会务费、通过相关部门评估所需费用、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投标折扣(非下浮)% |
1 | 100以下(含100) | 3.5‰ | P% |
2 | 100以上—500(含500) | 2.5‰ | |
3 | 500以上—2000(含2000) | 1.0‰ | |
4 | 2000以上—5000(含5000) | 0.5‰ | |
5 | 5000以上 | 0.1‰ |
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资产出售、置换类评估价作为计费额度,资产出租类评估费以资产评估的年租金*15年作为计费额度。
(三)服务期:合同采取3+1形式,自合同签订后3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
(四)需求单位:浙江省分公司财务部。
2.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税务发票。
2.2.3特殊资质要求
(1)标包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标包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二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执业资质以及土地评估执业资质。
2.2.4业绩要求
(1)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2个拍卖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资产拍卖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个评估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资产评估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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