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生活区临时设施施工及物业管理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包商生活区临时设施施工及物业管理运营一体化项目已由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他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中华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占地约245758m2,土地由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提供,主要为满足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期承包商施工人员住宿和基本生活需求,加强外来人员治安、防疫等工作的统一管理,临时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停车位、消防道路等,计划满足高峰期约40000人入住。
2.3 服务期限: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招标范围: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要求及进度要求出资建设,在发包人监管下自主运营、收费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运营服务期满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按地方政府要求的标准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进行土地复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格,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财务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应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若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应提供),其他要求:投标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包含)以上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管下对接辽东湾新区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向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申请承包商生活区临时设施建设许可,②临时设施的施工期和运营服务期生活用水、用电、供暖、排污的协调工作,③负责对接辽东湾新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及卫生防疫等行政主管部门),保障承包商生活区临时设施正常运行、日常管理合法合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供),业绩要求: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组成成员的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9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3年08月14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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