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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鸿宝路照明、路面养护专项提升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10

金水区鸿宝路照明、路面养护专项提升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HJC-2023-0890

2、项目名称:金水区鸿宝路照明、路面养护专项提升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金水区鸿宝路照明、路面养护专项提升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本次提升工程配有照明工程3.760km、 路面养护612m。

4.2采购范围:金水区鸿宝路照明、路面养护专项提升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4.3本项目最高限价(控制费率):费率1.2%(本项目的监理费按费率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价)

4.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及保修期;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6号省汇中心大厦A座2106室。

3.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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