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陇川、盈江、梁河邮件处理中心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陇川、盈江、梁河邮件处理中心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53A00823001181C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陇川、盈江、梁河邮件处理中心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陇川、盈江、梁河邮件处理中心;
2.3服务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
2.4外包内容:陇川、盈江、梁河县邮政分公司进、出、转口所有邮件装卸、分拣封发、扫描分堆、集包、安检、智能跟单处理、查询等操作进行业务外包;
2.5外包范围:陇川、盈江、梁河县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邮件装卸、分拣、集包、报刊分拣等内部处理全流程、全环节进行业务操作外包。
2.6服务期限:两年,首签一年,在第一年履约完成合同后招标方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若服务情况达标则顺延一年;服务情况不达标则重新采购。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001 | 标段1:陇川邮件处理中心(二次) | 25.00 |
002 | 标段2:盈江邮件处理中心(二次) | 38.00 |
003 | 标段3:梁河邮件处理中心(二次) | 14.00 |
★注:1.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并对每一分项进行单独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2.同一投标人可兼投三个标包,也可兼中三个标包,但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开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从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从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3.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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