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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内蒙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及道路卫生清扫服务(24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2020-02-10
(招标编号:CHDTDZ075/16-QT-3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工业园区
一、招标条件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及道路卫生清扫服务(24个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5/16-QT-3101
生产现场及道路卫生清扫服务(24个月)
24个月东华热电汽机房、锅炉房、中水岛、脱硫区等生产现场及道路卫生清扫服务
5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现场及道路卫生清扫服务(24个月)】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应包含保洁服务或劳务服务相关内容。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6.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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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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