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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2020年1月份货物招标-第1组(常德电厂部分)-常德电厂#2炉脱硝增加备用层平板式催化剂采购-2次公告
2020-02-10
(招标编号:CHDTDZ024/18-CL-02)
项目所在地区:常德市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岗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2020年1月份货物招标-第1组(常德电厂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18-CL-0201
常德电厂#2炉脱硝增加备用层平板式催化剂采购
#2炉脱硝增加备用层平板式催化剂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常德电厂#2炉脱硝增加备用层平板式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平板式催化剂的生产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板式催化剂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应具有3台300MW及以上机组工程板式催化剂国内安全投运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项目信息、催化剂数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盖章,并提供详细业绩(含机组容量、脱硝效率、入口烟气含尘浓度和NOx含量、SCR出口NOx含量,运行年限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响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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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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