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GBG2022-2051
2、项目名称:贵定卷烟厂购置污水处理站污水悬浮物检测设备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资金: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定卷烟厂。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货物材料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提供承诺)
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与转包
7.除以上条款中包含的承诺外还需提供:
(1)投标文件承诺函需明确:招标人具有履约能力调查权、并在相应条款或合同中约定行使合同终止权、解除权等权利。
(2)投标承诺函中需明确:投标人承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对招标文件内容无异议。
(3)投标文件及承诺函中需明确: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应无条件全力配合审查。
(4)投标文件及承诺函中明确约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有权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进行重新组织招标。
注意:
投标人在报名后,招标代理人进行以下查询,本项目将不接受存在以下不良信息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用“天眼查”核查各潜在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查询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直属单位、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核实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其中。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行贿行为,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判决时间为依据,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项目采购时限为:
(1)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新项目采购。
(2)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二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新项目采购。
(3)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新项目采购。
(4)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中2020年1月1日以来有被处罚记录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移除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移除的。
5.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查询结果应用:如存在上述不良信息的,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已报名的投标人应取消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21日止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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