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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视频传媒外呼业务外包服务项目[SHZT-2023-10904]-招标公告
2023-08-16

2023年视频传媒外呼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视频传媒外呼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M-DXZB20230802),招标人为上海电信百事应信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视频传媒外呼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85.56万元(含税价),服务地点:上海。

1.2招标内容

2023年视频传媒外呼业务外包服务,主要包括电话咨询、客户支持、工单处理、技术支持、运营管理、售后支撑、其他临时性专项服务工作等。工单处理主要包括招标人要求及流程基础上的客诉服务工单处理。

服务时间:

咨询呼入类:7*24小时;

客户维护类外呼类:7*12小时,中午11:30-14:30不得外呼。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48 运营服务、CP01734 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最高投标单项限价为:

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单项限价

(含税价,元/席/月)

月数(月)

预估数量(席/月)

客服坐席(7*12小时)

17850

8

27

投标人投标单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项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为准)已签订的同类型(电话外呼业务类)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1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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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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