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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燃煤采购招标公告
2017-07-31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燃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燃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D1310282017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186316800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康安路75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 18631680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志雄 0316-8828668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燃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燃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编号:JD1310282017080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康安路7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志强 1863168007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志雄  0316-8828668

采购数量:约3万吨

采购内容:燃煤采购

采购金额:700元/吨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本项目货物生产或经销能力,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范围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4.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不良信用单位。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张波

联系方式:0316-8828668

传真电话:0316-8828668转60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电力集采招标网

备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货物生产或经销能力,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范围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独立企业法人;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4、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不良信用单位。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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