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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客户服务中心10000号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项目[HBXT-2023-12521]-招标公告
2023-08-17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客户服务中心10000号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客户服务中心10000号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项目 ,(招标编号:HBXT-2023-12521),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客户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全面落实集团公司推进10000号营销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有效支撑省客户服中心完成省公司下达的业务发展收入目标,通过对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商机管理平台能力和10000号新装销售能力提升等举措,不断提升10000号新装业务发展效能,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计划选择优秀合作伙伴开展10000号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工作。预估规模为不含税总价428.2万元,税率6%。

1.2     招标内容

(一)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0000号新装业务发展中所需要的商机获取、营销场景优化、在线支付、资金对账、实名认证审核、卡板管理、物流配送等运营支撑工作。

(二)商机管理平台能力提升

平台赋能和优化:为满足10000号线上新装业务发展易达成、速达成的工作要求,对商机流程管理、精准营销、物流发货、库存管理、商机信息同步等平台功能进行赋能和优化;

RPA机器人拓展:为提升10000号线上新装业务办理效能及准确性,结合省公司季度营销新业务内容,积极扩展RPA机器人自动受理场景;

平台接口扩展:为有效支撑销售人员线上高效促成,通过扩展平台与其他生产系统的接口调用,实现关键营销信息一屏展示。

系统更新及维护:为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易用性,对平台进行实时系统维护、安全漏洞处理及系统更新等工作。。

(三)销售能力提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归纳总结新装营销案例、优秀录音、标杆话术,建设新装营销经验学习园地,通过对员工营销意识、销售能力、异议处理、损单挽救、竣工跟进和疑难处理等辅导及支撑,实现10000号新装销售能力提升。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09 代营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2.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服务质量:合格。

1.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类别

内容

预估服务量

单位

最高投标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

新装业务发展运营支撑

营销未成功支撑

220000

2.5

营销成功转化支撑

30000

23

商机管理平台能力提升

(一)平台赋能和优化

新增功能点(高于125人天/个)

3

100000

优化功能点及重构(高于75人天/个)

18

60000

数据库表结构升级(高于10人天/个)

22

8000

模板配置(高于1人天/个)

500

1000

(二)RPA机器人拓展

RPA机器人定制场景

50

10000

(三)平台接口扩展

接口调用开发(高于62人天/个)

2

50000

(四)系统维护及安全防护

安全漏洞处理及系统更新(高于7人天/个)

10

5000

实时系统维护(1人天/个)

120

800

10000号新装销售能力提升

月度新装业务发展量提升(每提升1%兑现1万)

24

%

100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湖北省或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业务种类需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8日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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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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