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地铁预留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 (棠溪站)地铁预留工程《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437号)批复同意立项;《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762 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 、地方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 承担工程建设资金、地方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地铁棠溪站为新建十二号线(浔峰岗~大学城南)、二十四号线(纪念堂~广州北站)、二十二号线北沿线(白鹅潭~机场T3)、佛山八号线(狮山东站~东平站)、新线(大金钟~花都汽车城)、以及在建八号线北延段平沙站的6线换乘车站。本地铁预留工程施工范围为国铁站房下方佛山八号线及新线预留预埋部分。车站总长354.611米,标准段宽度45.9米,车站为地下两层结构、双岛式站台、四线布置,采用明挖顺作法分两期施工。总建筑面积33737.5平方米,其中主体部分建筑面积32553.28平方米,出入口、通道建筑面积572.76平方米,风亭、风道建筑面积611.4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程范围为白云站(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地铁预留工程)与白云站(棠溪站)工程交叉段(东西向长354.3米,宽45.9米),即为西至国铁红线,东至12、24号线侧墙范围内的佛山8号线、新线地铁预留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周边构筑物监测、棠溪站地铁预留工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高支模监测、铁路监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等第三方监测。
第三方监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为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地铁预留工程第三方监测 ,具体包括:明挖基坑(明挖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折返线线明挖段、换乘通道等)工程的监测,与基坑近接的需重点保护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裂缝监测,爆破振速监测,针对特殊地段的自动化监测,边坡工程(新修建边坡、基坑边的现状边坡)监测,高支模监测(自动化),主体结构沉降监测,也包括业主认为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其他内容,具体以第三方监测招标图为准。
①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 。
②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
③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具体项目及数量见下表:
地铁预留工程基坑 工程量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2.3 计划工期及承包方式
项目建设总工期3.5年。本项目第三方监测咨询服务工作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上部裙楼相关主体结构沉降及高支模监测结束为止。本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地铁预留工程第三方监测咨询服务招标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拟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BYZZX8: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周边构筑物监测、棠溪站地铁预留工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高支模监测、铁路监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过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似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大于20米的第三方监测工作。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1.5.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监测5年以上和担任项目负责人3年以上;具有较强工程管理、工程协调能力,并能了解和处理一般技术问题,知识比较全面。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监测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监测任务的能力。
3.1.6.利益冲突
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7.信誉要求
3.1.7.1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7.2未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 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7.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4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限制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进行以下限制:
(1)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2)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失信行为扣减1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19日9时至2020年2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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