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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江北片区)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2-14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江北片区)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江北片区)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ZCGJ-2020-FW0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近三年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14日 09:00至2020年02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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