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邮政党校北京校区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邮政党校北京校区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邮政党校北京校区汽车租赁服务
2.3预算金额:150万元(50万元/年,服务期3年),据实结算。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车型及线路等情况逐项设置最高限价。
2.5服务期限:3年。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标包划分:1包。
3.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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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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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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