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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2年普洱市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2020-02-17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0年-2022年普洱市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普洱市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2.2 项目编号:玮元-A2020005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公开招标确定2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联合体进行承保,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排名第一的为主承保公司,承保份额为60%,排名第二的为共保公司,承保份额为40%;共保联合体负责2020年-2022年普洱市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2.5 保险服务期限:保险服务期三年,服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00:00起至2022年12月31日00:00时止。

2.6采购预算:¥4083.10万元/年,其中森林火灾保险服务采购预算¥1883.10万元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预算¥2200.00万元整。

2.7.服务地点:普洱市行政区域内(普洱市一区九县: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墨江县、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澜沧县、西盟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云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每家公司仅能授权普洱市级支(分)公司参与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7)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9)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属于电子招标投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2 月18 日 9 时 00 分 至 2020年 2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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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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