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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篮球场工程(LAZCGC-2023-1010)采购公告
2023-09-01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篮球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AZCGC-2023-1010)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篮球场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篮球场工程

1.2 采购人: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塑胶篮球场工程,拟建设北校区1块,东校区1块,和体育场4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潞安职业技术学院6块塑胶篮球场建设项目(北校区1块,东校区1块,和体育场4块),场地面积统计见下表:

位置

东校区

北校区

体育场

32.0m

29.1m

120.0m

19.0m

17.8m

17.0m

面积

608.0m2

518.0m2

2040.0m2

合计

3166m2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同类型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及验收证明)。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09月01日17点00分起至2023年09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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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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