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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护栏等设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2017-07-31

  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护栏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护栏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HX-2017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岩

项目联系电话:13731165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311-858583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岩0311-690321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东风路123号金正君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本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五)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及施工安装合格证书; (六)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及施工安装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近3个月缴税证明,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进行报名。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9.2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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