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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9-0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30。

  3、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入围一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58.59万元/2年。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序号

  路向

  预估总趟次

  单趟里程(公里)

  最高限价

  (含税)

  报价权重

  预估服务期内

  采购金额

  (元)

  服务期限

  合同包一

  镇海区分公司车辆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1-1

  镇海-宁波空港单程(12吨)

  1460

  39

  603.89 元/趟

  55%

  881679.4

  2年,到期后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

  1-2

  镇海-宁波空港-中心局-镇海往返(12吨)

  730

  103.8

  964.64 元/趟

  45%

  704187.2

  外包环节:包含镇海-宁波往返及单程邮路,供应商负责安排人员、车辆履行合同要求,将邮方指定的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

  注: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总金额;

  (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车辆以及人员、车辆保险、保养维护、燃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

  后期集团、省公司要求运输调整,参照集团、省公司执行,若有大的变动,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甲方可单方无责提前解除合同。

  外包计件方式:按趟结算。按指定运邮路线进行区别计价,邮路里程按高德地图进行测定。分公司通过邮政车管平台委办派车系统取数,区分路线,汇总统计。系统数据如不完整以手工登记,双方确认为准;

  1.临时路线派车,临时路线运价计算机制:

  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按照变动里程调整结算运价:新路线单程(或往返)运价=合同单价/合同里程*新单程(或往返)里程,新增邮路的运行里程以高德地图导航货车里程数据为依据。

  2、标准车型与其他车型对应关系如下表:

  车长

  车型

  容间

  折算系数

  4.2m

  5吨

  >=17m3

  0.65

  7.5-9.59m

  8吨

  >=45m3

  0.85

  9.6-12.49m

  12吨

  >=60m3

  1.0

  12.5-15.9m

  16吨

  >=75m3

  1.2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分公司的车型(吨位)需求,当供应商调派的车型载重量大于分公司需求时,分公司有权按分公司要求的需求配载量装车后发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分公司需求的车型时,分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增派车辆或追究供应商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

  3、过路过桥费调控机制

  若合同期内,国家针对公路收费进行调整,则双方须本着“红利共享、成本共担”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分公司应享受或承担50%的调整金额。

  4、服务规范和标准、考核内容、邮路运行计划

  

  (三)项目地点:镇海区分公司。

  (四)需求单位:镇海区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需包含普通货运。

  5、运输的车辆办理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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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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