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7-2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7号
联系方式:林勤 0591-875016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婷婷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福建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RWZB-2017-207)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招标编号:RWZB-2017-207
- 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 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1-1 | 龙岩部分 全彩LED显示屏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3套 | 244.284615 | 4 |
1-2 | 永安部分、霞浦部分液晶拼接显示屏 | 各1套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注、1. 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须知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7月31 日至2017年8月7日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并发邮件至我司,并与项目经办人电话确认。
7.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7号
联系人姓名:林勤
联系电话:0591-87501695
1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传真:0591-63301266
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注、1. 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4.2846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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