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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23-2024年江汉油田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框架采购协议 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资格预审公告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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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委托,现对2023-2024年江汉油田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框架采购协议 所需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江汉油田分公司。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020-0803-11953-B1
    2.项目内容:2023-2024年江汉油田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框架采购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胺类\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20%工业品300.00包1-乙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 ,湖北省潜江市用户指定地点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样品进行检测,如未按期送样检测或送检报告不合格,将否决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 证书或ISO9001证书,提供的证书的认证范围须涵盖油田化学品(油田化学助剂等)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其中必须提供设备有反应釜、离心机、恒温干燥箱,三台主要设备缺一不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标书售卖截止日 6 个月以上,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4.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5.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12 个月内工业用电缴费发票,用电量不低于1万度,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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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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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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