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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二期(化工部部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06

上海石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二期(化工部部分

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二期项目已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重报上海石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海石化发〔202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二期(化工部部分)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上海石化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64.46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批复范围内化工部、公用事业部的全部工程设计,包括基础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详细设计文件编制,及配合招标人设备采购或者相关行政手续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炼油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含基础设计及详细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序列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含基础设计及详细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自控、管道、结构各1名)持有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序列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含基础设计及详细设计)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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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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