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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02-1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项目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BCT2020032001001,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山院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湘江院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友谊院区)

2.1.2 废物类别及产出量(此项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产出为准):

2.1.2.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山院区):监测废液(0.6/年)、实验室废液(0.1/年)、废活性炭(1.75/年);

2.1.2.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湘江院区):监测废液(0.6/年)、废活性炭(1.75/年);

2.1.2.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友谊院区):监测废液(0.6/年)、废活性炭(1.5/年);

2.2 招标范围

2.2.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2.2.2.1自招标人内院运出,到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2.2.2.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长期不间断地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需根据招标人需求的时间和数量与招标人约定转运时间从招标人处运走危险废物,并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运输和无害化处置。

2.2.2.3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危险废物暂存点的现场装车、运输以及到达后处置公司后的卸车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

2.2.2.4双方按环境保护部门流程和要求完成网上申请、五联单的申报、录像上传。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2.4招标文件编号:HBCT2020032001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1.2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相关内容。

3.1.3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包含本项目所有危险废物品种;

3.1.4 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1.5 具备危废运输资质的人员及车辆并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运输;

3.1.6 具备在河北省省内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所述危险物品的能力;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19日 9:00 时至2019年02月26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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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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