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1130100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9059460.93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标段;002 第2包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1标段;002 第2包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标段: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一标段: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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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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