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海珠区段)供电下沉保护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海珠区段)供电下沉保护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海珠区段)供电下沉保护工程在新港东路的人行实施,对影响其新港东路转车陂隧道范围内的人行道电力井管线进行下沉保护施工工程,现配合土建施工进度,需要对人行道的电力井管线进行下沉保护施工工程,包含工程施工及相关费用,具体要求和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车陂路-新滘东路。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4341.9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8900.51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35518.24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合同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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