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通勤客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0-02-21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通勤客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2-2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通勤客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通勤客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2.2服务内容: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通勤客车租赁。
2.3服务期:2020年4月-12月。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1.济宁白班车:投标方提供两辆车况良好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的,不低于50座客车(不含加座)为招标方使用。所租赁的车辆应经由招标方认可,为金龙牌座位不低于50座(不含加座)以上的豪华空调旅行客车或不低于同等品牌质量的客车。车辆登记日期为2017年以内较新车辆,车辆必须手续办理齐全,经由交管部门检验合格。每个座位必须配置安全带。座位要求为双排座,左右两侧各为两座,座位前后间距不低于0.75米(平行状态下同一位置靠背与靠背之间的距离),乘客席车窗玻璃为深色玻璃。
2.济宁夜班车:投标方提供一辆车况良好经交管部门检验合格的,不低于19座的客车为招标方使用,所租赁的车辆应经由招标方认可,车辆必须手续办理齐全,经由交管部门检验合格。每个座位必须配置安全带。
3.曲阜班车:曲阜班车由招标方提供(车号为鲁H32669),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均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班车白班、夜班驾驶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驾驶员的薪酬、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应在合同履行期内为租用车辆购买全额保险(不含曲阜班车),并保证乘车人员保险保额每人(座)不得低于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以上(包含三级)。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不低于服务三家企事业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2月21日9时起至2020年2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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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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