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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第四次)[ZJZT-2023-13542]-招标公告
2023-09-11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ZJZT-2023-13542)进行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均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内容: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大门外西侧停车场,设置3个120kW直流快速充电桩,7个7kw交流充电桩,涉及专用停车位13个,中标人负责电源引入、变压器安装、充电桩系统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

其中,专业界面招标人负责提供土建基础条件与配房电源接入条件,其后相关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包含整个系统区域的专用标识标牌、区域安全及消防设施配置、充电设备设计、供货、安装、接线、调试。

1.2预估规模:【60】万元/年(含税)。

1.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经营期【十年,合同每五年一签(以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计算)】

1.5实施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中标人数量1份额100%;

1.7本项目投标人须分别对经营方分成比例、教职工充电优惠折扣率、支付学院电价进行报价。经营方分成比例投标报价必须≤88%,教职工充电优惠折扣率投标报价必须≤60%,支付学院电价投标报价必须≥0.65元/度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表明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的;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111600分至20230918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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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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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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