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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外市电高压工程增补采购项目(台州、宁波)-招标公告
2023-09-12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年外市电高压工程增补采购项目(台州、宁波)(招标编号:ZJZT-2023-1334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拟采购台州、宁波地市外市电高压所需的设备、施工及相关服务,包含存量改造、维护整治、转改直等需求。高压需求预估48个站点(其中台州预估29个站点、宁波预估19个站点),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不包含低压内容) 。

1.2采购预算:478.13万元(含税),(其中台州290.29万元、宁波187.84万元)。以预算*中标折扣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1.3建设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计划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货到指定地点,货到后45日内完工。

1.5保修期:设备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工程保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合同期限(集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订单下单自现役合同有效期到期或现役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开始(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同时提供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当地电力部门质量标准。

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量为【1】个,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含税预算

(万元)

中标人数量

(家)

排名

份额

服务区域

1

台州

290.29

1

第一名

100%

台州

2

宁波

187.84

1

第一名

100%

宁波(鄞州、余姚、北仑除外)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所投所有标段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折扣 (非OFF)100%,设备部分最高限价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备【电力高压施工工程】业绩。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

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合同标的物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每个标段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a.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3)每个标段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1.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3.各标段人员允许复用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2日17点30分至2023年9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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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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