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986/01
发标日期:2023年09月13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信科公司生产设施边缘设备软件性能优化开发及调试部署服务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信科公司生产设施边缘设备软件性能优化开发及调试部署服务专有化协议 |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 项目概况: | 根据项目服务实际需求,海上各生产设施的现场中控数据是智能油田建设的重要数据源之一,也是其他业务系统获取现场数据的重要源头。通过数据采集国产化软硬件对已满足数据采集条件的海上各生产设施中控系统进行实时数据自动化采集,并按照海油生产云技术路线规范,结合生产业务需求,建设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的生产管理平台,进一步推动海上设施生产信息化建设、智能油田建设,实现数字价值,提升现场生产管理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
| 项目所在地: | 主要执行地点为深圳地区及海上平台,具体以《服务委托书》约定内容为准。 |
| 服务内容简介: | 根据未来三年涉及生产设施边缘设备软件性能优化开发及调试部署服务需求,需求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详见技术要求。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服务的数据采集或数据挖掘与分析或实时数据管理平台或数据维护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要求。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承诺如下):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任何业务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将信息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用途。 (2)乙方为完成服务规定的工作而得到的各种数据和其他有关的资料与文件,在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档,其所有权归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以上资料、数据、信息向第三方泄漏。否则,乙方将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项目期间所有支持服务成果内容任何地方不能出现乙方公司名称或公司标志等乙方公司特有标志。 (4)本项目所有试验与计算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共同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用于其它任何与甲方无关的工程或项目,此条款在服务结束后仍然有效。 (5)乙方项目服务人员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书》,要求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及结束后,乙方项目服务人员严格执行该协议规定的保密要求。 4.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5位拟安排到本服务项目的驻场服务人员,并提供人员简历和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到2023年09月18日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