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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选聘洛阳建业龙城22#地块、23#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9-14

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选聘洛阳建业龙城22#地块、23#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选聘洛阳建业龙城22#地块、23#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项目项目按照集团规定开展,招标人为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选聘洛阳建业龙城22#地块、23#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项目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22#地块“建业龙城锦园”项目北临香山路,南临伊洛路,东临兴洛西街,西临永泰街;23#地块“建业龙城御园”项目北临香山路,南临伊洛路,东临长兴街,西林兴洛东路。

2.3项目概况:22#地块一期“建业龙城锦园”项目共开发有8栋住宅楼(分别为12#、13#、15#、16#、17#、18#、19#、20#楼),商铺53间,车位1236个,建筑面积约26.2万平方米;23#地块一期“建业龙城御园”项目共开发6栋住宅楼(分别为25#、26#、27#、28#、29#、30#楼)商铺42间,车位507个,建筑面积约18.52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洛阳国龙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建业龙城22#地块、23#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服务,出具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完成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审核及土地增值税补、退税工作,在项目接受税务机关清算期间按招标人安排提供土地增值税咨询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50日历天内协助招标人取得税务局对此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认可、完成清算档案汇总。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或鉴证服务业绩一项,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税务师证书或者注册会计师证书,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项目负责人且已完成的单项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或鉴证服务业绩一项,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资料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须提供业主单位或业主相关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交纳社保关系(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9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平台服务费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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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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