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隧道局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电机车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
2020-02-24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隧道局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电机车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项目业主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使用单位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租赁给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哈尔滨地铁二阶段项目经理部使用的电机车。电机车在施工运行中使用蓄电池。 2.2招标内容 1.本次盾构配件采购招标共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造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拥有铅酸蓄电池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生产商(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具备至少有3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铅酸蓄电池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同时提供良好供货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为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于2020年02月24日08:00时至2020年2月28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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