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北郊、闵行货场新增平过道电动栏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9-16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闵行、北郊货场新增平过道电动栏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653-JT)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闵行、北郊货场新增平过道电动栏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两次公开招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故转为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2023年技改项目调整单”,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货运中心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地点:北郊、闵行货场

(2)项目内容:强化货场内平过道安全管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保障行人、车辆安全,在北郊、闵行货场部分平过道增设电动栏杆。

2.2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3 最高限价(含税9%):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15日历天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竞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竞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备近年内铁路货场范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并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

3.3其他要求

(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并提供2022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竞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竞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竞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发包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竞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竞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