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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0-02-24

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2020-3

1. 招标条件

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根据《关于印发<铁路物流基地发展规划及2020-2022建设计划>的通知》(铁发改〔2020〕22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关于报送<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广铁计〔2019〕132号)及《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多式联运现代物流园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函》(肇府函〔2019〕407号)已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广州局集团公司,建设资金中资本金50%,使用国铁集团自筹资金,其余资金50%使用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位于肇庆市四会市,与广茂铁路大沙站接轨,是广湛铁路关闭广茂铁路6个沿线货场的赔建项目。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实施战略和广东省“一带一路一片”发展方略,充分发挥肇庆市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用,加快形成大连通、大物流、大合作、大开放新格局,经路省双方研究,决定开展战略合作,将肇庆大沙多式联运现代物流园区建设成为“前港—中区—后城”现代港口物流产城融合示范区。

1.既有大沙站改扩建

按照运量资料计算,既有大沙站需要新增到发线2条,到发线有效长为850m,新建机待线1条,机待线有效长为75m,新建安全线1条有效长为50m。

2.大沙物流基地

按照运量资料计算,物流基地近期设到发线5条(另预留3条),有效长为850m。

集装箱装卸场设装卸线6条,其中4条按接发整列考虑,有效长770m,另2条考虑满足远期作业需求,近期有效长按98m。

成件包装作业区设装卸线4条,其中2条按接发整列考虑,有效长720m,另2条考虑预留满足远期作业需求,有效长400m。

结合本项目用地范围、预留建设港口作业区条件考虑,在南侧设货运作业区。车站装卸作业区采用以轨道式龙门吊为主要装卸作业,以正面吊、叉车为辅助装卸作业的工艺系统。站内根据需要配备集卡停车场、铁路快运货物分拨中心等。

3.车站配套物流基地

物流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肇庆市未来产业发展及分布、四会组团的城市功能及发展定位。综合而言,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以提供港口作业、铁路作业、公水铁联运服务、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保税服务等核心物流功能为主,并配套有交易展示、商务办公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通过集中仓储、统一配送、信息集成等手段,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发挥物流集聚效应,降低企业及社会物流成本。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平面布局、现状用地条件、主要服务对象、周边城市功能及区域产业发展等因素,包括以下功能区:铁路作业区、大宗货物仓储区、流通加工区、城市配送区、展示交易区、综合服务区区。各功能区简述如下:

3.1铁路作业区

以大沙货场的建设为基础,布置铁路作业区。依托新增到发线、货物线、站台仓库等基础设施设备,形成快运作业区、集装箱作业区和辅助箱区。主要完成集装箱、快货等物资的铁路到发、装卸搬运、快进快出、集中堆存等职能。远期靠近港口的铁路作业区考虑设置水铁联运功能,配套水铁联运区、货物暂存区、货物车辆服务区等。

3.2大宗货物仓储区

主要针对化肥、钢材、建材等大宗物资和辐射范围内的主导工业产品。依托铁路、水运和公路三重交通条件,实现各类出入园物资分品类分区域的堆存仓储、中转集散、货物保管及车辆停放功能。

3.3城市配送区

依托本项目周边G321国道交通主干道优势,设置城市配送区。主要服务于四会组团,为其提供城市生活物资(包括农副及加工产品、特色食品、医药品等)的公路运输、及时配载、增值加工以及相应车辆集散等功能。

3.4展示交易区

于项目用地北侧靠近主干道处设置展示交易区,可建立对外宣传中心、会展大楼、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等,实现会展、宣传、商贸、金融等功能模块。

3.5综合服务区

于项目用地西北角,紧邻展示交易区布置综合服务区,主要完成园区管理、综合办公、信息服务、配套生活等功能,打造环境优雅的园区综合服务核心和商务品牌亮点。

4.主要工程内容

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新征用地6036亩,征拆房屋19万平方米,路基土石方工程823.3万断面方,单线特大桥1座1641延长米,全线铺轨19.08铺轨公里;生产及生活房屋4.6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含路内出资和地方出资)可行性研究; 新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工程(路内出资部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概算清理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内容; 本项目设计阶段需进行的相关专题工作(包括并不限于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矿评估、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等)。

3)勘察设计周期:与该项目建设工期同步。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DSHCSJ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0认证证书;

3.1.4 近五年(2015年4月~2020年4月)具有大中型铁路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3.1.5 2016年~2018年(近 3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总体)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投标期内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近三年内企业设计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4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8〕122号)有关文件执行。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3分,直接在汇总得分中扣除。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5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总体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9时00分至2020年3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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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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