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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生产准备理论培训服务二次公告
2023-09-18

(招标编号:CHDTDZ005/23-QT-009)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生产准备理论培训服务二次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培训服务完成之日结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以全面提高生产准备人员技术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目的,积极稳妥地推进生产准备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岗位具体培训内容,严格按照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技术要求开展培训。经过生产准备培训,确保生产准备人员满足新建机组正常生产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23-QT-00901

生产准备理论培训服务

以全面提高生产准备人员技术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目的,积极稳妥地推进生产准备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岗位具体培训内容,严格

按照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技术要求开展培训等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准备理论培训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至少有2个在有效期内与发电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的框架协议。

8.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个600MW级超超临界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1000MW机组)火电项目生产准备期理论培训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培训课程、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8 09:22到2023-09-22 18: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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