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州市文化馆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苏东坡传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名称与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苏东坡传说》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04-06-04F-2023-D-E15147C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苏东坡传说)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项目申报书及申报片)。要求通过专业的创意策划,利用摄影摄像、航拍、影视特效、配光校色、音乐音效等影视语言,达到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的目的。要求非遗申报片创意独特,画面精美,保持对非遗文化的严肃性和正规性,在最终的成片中保证具体的拍摄效果,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象宣传,拍摄前经双方确认剧本后开展策划制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是否接受进口:否
(4)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承诺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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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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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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