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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装备湛江分乌石235上部组块建造项目/乌石161/172模块钻机项目建造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20

项目名称:海油发展装备湛江分乌石23-5上部组块建造项目/乌石16-1/17-2模块钻机项目建造支持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2071/01
发标日期:2023年09月20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发展装备湛江分乌石23-5上部组块建造项目/乌石16-1/17-2模块钻机项目建造支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海油发展装备湛江分乌石23-5上部组块建造项目/乌石16-1/17-2模块钻机项目建造支持服务项目
完工期:具体时间以甲方的正式通知为准。
项目概况:装备技术湛江分公司因经营需要外委乌石23-5 WHPA 4腿无人平台的上部组块建造\乌石16-1模块钻机和乌石17-2模块钻机项目支持服务。
项目所在地:湛江
服务内容简介:负责为甲方及业主在湛江、海口和雷州等地的办公和住宿服务包括给业主方人员提供办公设备等服务;给甲方人员提供湛江往返海口两地的人员动复员,提供办公设施、人员住宿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支持服务业绩,业绩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9月20日到202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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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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